二手房买卖,卖房人和中介在订立合同前,说能建阳光房,合同订立后经核实不允许建,是否存在欺诈,在合同中未注明能建与否
2024-09-08 16:0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能否建阳光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对于双方的约定,应该按照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遵守。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请注意,具体的行为和证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对关键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发现任何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地方,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