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我前段时时间在一家私人开的绣花厂打工,因为我是刚在别的地方学会到他家来上班的,刚开始有一些不是很熟练,老板有时候会帮忙指点一下,我在他家干了三个月,七月初正逢高温,感觉太累了天气又热,身体吃不消,我就跟老板说让他招人,我干不了这个,他一直没招。到七月底,我实在干不了了,跟他说不干了,他说我的工资,要按学徒算,第一个月工价2元(本来是3元),第二个月2.5元,第三个月才正常,我觉得他这样太不合理,我不是在她家学的,我也是提前一个月跟他辞职的,不应该扣钱。我们都是来自农村没上什么学,不懂什么大道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他这样扣钱是否合理?
2021-06-0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