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朋友欠女方的钱,男方有权利去要账吗
2020-11-17 12:32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儿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双方都要求儿子与自己共同生活,那就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角度考虑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与谁共同生活,原则上要征求你儿子的意见。 如果你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对方要支付抚养费,金额一般为其月工资收入25%。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