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居一年了,老公拿我的身份证号能不能查到我的银行卡里有钱,他差我姐的2万元,有借条,但不标准,我姐能告他不,如我玩失综,我姐能告他把钱要回来不,如分居2年内和他,和小孩打电话,那算不算分居,中途回去看小孩一两次,算不算分居呢?
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长期两地分居,通常指在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长达一定时间。如果您与丈夫因感情问题分居了一年,并且彼此之间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同住,那么您可以认为你们已经达到了分居的标准。 关于被告查询您的银行账户是否有关于您的款项,这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法院有权要求个人提供其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查看或查询其他人的银行账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丈夫进行沟通,解决分歧并寻求调解或者诉讼解决。 你提到你的姐姐起诉你丈夫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案件情况。如果您和您的姐姐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丈夫欠下了债务,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她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要求丈夫偿还债务。同时,如果存在借条等证据支持,她也可以向法庭提出请求追回欠款。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都需要经过合法途径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和您的孩子偶尔会去看望对方,这通常被视为分居期间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看您和孩子之间的实际关系以及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尊重事实和法律,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