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 2004领证,两个小孩 19 14岁男孩抚养权(女方生活) 共同存款40万 四套房子价值300万(两个贷款一个24万,一个几千) 两部车(三十多万) 外债十几万 写字楼出租每年四万(还有四十六年) 浙江台州
3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您的案件中,您和对方存在四个孩子,且共同拥有多处房产、车辆等资产。这些财产的价值合计为数百万,其中部分已用于债务偿还。因此,在分割财产时,需要考虑各方的实际需求、贡献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孩子被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仍然有权定期探视并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 至于共同存款40万元,应按照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存款人有特殊困难,如长期患病或残疾等,可能需要优先考虑其权益。 此外,关于房屋和汽车的处理,应评估其市场价值,并考虑各自的贡献度和实际使用情况。对于外债,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还款计划。 最后,关于租金收入,由于租约未到期,可以继续按原合同执行,但需注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做出最合适的决定。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实现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