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饭店的,租的房子是带后院的,当初签合同为三年,今年是第三年,合同上写明了后院归乙方使用也就是我,所以我在后院用彩钢搭建了厨房,今年房东说要在后院盖房子,这样一来就得拆除我的厨房,导致我不能正常营业!我想问一下在他盖房期间对我造成不能营业期间的损失可以以法律途径向其赔偿吗?谢谢
2025-06-06 13:3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改造并取得相应的许可或授权,则有权要求在租赁期满时继续使用这些改造后的部分。但是,如果您的改建行为未得到房东的认可或批准,那么房东有权决定是否要拆除任何改建的部分。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房东计划在后院建房子,这可能涉及到您改建厨房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改建行为的合法性。首先,请确保您的改建行为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如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和认可。 协商解决。尝试与房东直接沟通,了解他们对您的改建行为的看法,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你们可以就如何合理分配使用后院资源达成协议。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房东要求赔偿因改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