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问题,请问一下我自己在百度找的范文修改的,主张权益这里有两个地方不是很清楚,求大律师们帮忙解答下,谢谢了。 一、要求公司支付拖欠我的2017年2月份工资2971元(单月工资3200元,因2月27日-2月28日请假,故扣除两天工资229元)。 二、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1600(单月工资*0.5)元。 三、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4800元{(1月16日-2月26日工资*2)减去已发工资) 第一个问题,我要求的双倍工资补偿这里应该写多少?直接写1月16-2月26日的工资乘以2的数值行不行,因为我主张的第一条不一定能通过,证据不足。 第二个问题字数限制
2021-07-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