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和老公已经离婚了,孩子都是抚养的,如今老公在外面借了好几家小额贷款,无力偿还,四处借钱,还回来老是跟我闹,我求助过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说我们己离婚了,叫我不要管。还有就是老公是无业游业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那些限行是怎么贷款给他的?难道现在贷款都不需要了解一下本人有没有偿还能为吗?我儿子还在学校读书,婆婆说父债子还,有这个说法吗?请帮助我一下
2025-04-08 11:21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前夫已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孩子的抚养权由您负责。关于您丈夫在外借款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收集证据证明这些借款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如果这些借款确实是用于家庭开支或其他共同生活支出,则可能不会被视为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您认为这些借款是出于赌博或者其他非法行为导致的,那么这些借款可能是个人债务。 关于您提到的“派出去所”没有要求您管这件事的说法,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警方处理此类情况的方式。通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无法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较为常见。然而,当债务与婚姻关系有关联时(例如,共同购买房产或车辆),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公婆的观点,“父债子还”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定的基础,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原则来判断是否适用“父债子还”。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您的儿子的教育和未来,确保他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