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已到期,现在要走,但是我超出了合同期限还在上班,多上了20多天,领导说我们已经有了事实合同关系,不让我走。说在到期前问过我还要不要继续做,我说做,但现在我不想续约,可以合法的走吗?她如果工资不付,可以提出诉讼吗?
回答数:47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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