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2014年结婚,2016年有了一个女儿,但是,自从女儿出生到现在他一分钱不出,并且,自从今年大年初七他对我进行家暴,被他父母领走后,就一直不知去向,他父母对我们也是不闻不问,我几次三番发信息给他,问他要女儿的生活费,他均不理不睬!在2014年12月20号,我们买了一辆哈佛,我父母共拿56000元,他父母拿了40000元,现在车子被他拿走,我想用像他要,也如石沉大海,他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子私自带出去,带到工地上公用,如果我要离婚,我该怎么做?还有车子该如何处理?
2021-05-16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抚养费是要共同承担的,对方不支付,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家暴建议搜集证据,离婚时可以向对方申请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