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签的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共计二百万。本该一七年十月完工。但设备到场并安装了绝大部分,价值约计一百三十万左右,B公司迟迟不付款,拖到现在。并且在一八年七月份在与A公司未协商的情况下转让公司,就是卖了!卖给c。售价包括设备价值。现在新的股东和法人胁迫A公司重新签协议,要求设备性能改变,但不付款。A不签,c要封厂,但A的设备及工人用品还在B原厂里。请问,c(新股东法人这样做属何行为?B的违约能一卖了之吗?A不签协议违法吗?A打官司还来的及吗?(B公司名称还在,但股东法人变了。)
19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C(新股东法人的)的行为属于恶意收购或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A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A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其次,B公司虽然已经将设备出售给了C,并且可能涉及违约赔偿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B公司可以随意处置这些设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经过合法程序,否则不得擅自处分他人的财产。因此,在此情况下,C是否能够封厂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A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以及是否有相应的法律程序来支持这一主张。 再次,根据您的描述,A公司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以适应新的要求是另一个关键点。如果新的要求对设备性能有重大影响,那么重新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导致双方的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选择不签署新的合同,并保留其原有权利。 最后,如果您正在处理类似案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