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十多年前,从农村嫁到城里。户口已迁出。还能要回之前的土地吗?
2025-03-12 22:0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其家庭成员所有。因此,在女儿已经将户籍迁出的情况下,她不再享有该地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如果女儿愿意继续居住在原籍,并且愿意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那么她仍然可以申请获得部分或全部宅基地使用权。 此外,如果女儿愿意与家人共同生活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那么她的家庭成员也有可能申请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具体是否能成功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或者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