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在路边,被碰撞,由于不再规定停车位,所以占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车是新车,几个月,不到一万公里,可以像对方要求哪些赔偿?
2024-09-15 14: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您的车辆是在规定的停车位内停放的,且不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则可能不构成侵权行为,而仅是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因为对事故的参与度较高而承担部分责任,但具体的责任比例还需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对于车辆受损的问题,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维修费用或者更换新件的成本,这将取决于您的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车辆的实际价值。同时,您还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请求,以弥补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如误工费、医疗费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