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得了癌症,但是刚开始看病的时候不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看的病,出院后用自己身份证买的大病保险,再次住院,保险能报吗?
1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第一次治疗时没有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就诊,则第二次住院时可以继续使用该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因为大病保险通常具有连续性,即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累计计算,并且在下一年度内可以继续享受报销待遇。 然而,您需要确保每次住院前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便医生和保险公司能够确认您的身份并进行正确的处理。同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请注意遵守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