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婚男方初婚未有生育子女,女方生育过两个孩子但是法律上均归前夫,女方能再生育吗?再婚前女方已经怀孕。请问当地计生委说不可以就不可以吗?不是以国家法律为准吗?
2025-08-09 03:23根据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于再婚夫妻的生育问题,需要遵循“一胎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第一次婚姻中已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并且该子女是通过合法途径出生的(如领养、收养等),则不能再生育新的子女。 由于您提到的女方曾经生育过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都是由前夫抚养和教育的,并且这些孩子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女方现在不能再生育新的子女。 至于关于是否能够继续尝试怀孕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或者专业的医疗保健机构,因为这涉及到个人健康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法规限制因素。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