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栋房子,在2009年卖了一套给我妹妹,当时是想等过了5年去过户,在2013年我们拿去贷款了,现在生意失败了,没有钱还贷款,银行要拍卖房子,请问我妹妹的房子怎么办呢
2024-10-26 04:2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过户手续,则视为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您妹妹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申请延期过户,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延期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建议您妹妹及时与银行沟通,了解是否有任何延期过户的可能性。 同时,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您妹妹尽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签订补充协议或委托专业人士进行调解等。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