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生子,孩子在男方家。现在告我抚养费拒拿会上失信黑名单吗
27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订婚生子,孩子在男方家”后,现在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拒绝领取的情况,是否会上失信黑名单的问题,我的建议是。 首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已经订婚且存在生育子女的事实,则视为事实婚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关于抚养费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不再区分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应当继续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用,并拒绝领取,这可能构成民事违约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明确约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是法定的。 总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生育证明等,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