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您好2015年和男朋友分手,恋爱期间我向他借了八万块钱,分手时给他写了张欠条,2017年9月还清欠款。到2017年9月我未还清欠款,他将我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我还清欠款,我们通过协商他同意不要钱了,于2018年9月给我写了一张收条,说已经还完八万元欠款,两人互不相欠。现在他又反悔了,想要欠款。请问他写的收条好使吗?我还用还他钱吗?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确实已偿还了被告的债务,并且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签署了书面文件确认该债务已经全部还清,那么被告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债权的情况下,很难再次要求您偿还债务。然而,如果被告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权仍然存在,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您的权利。 建议您详细检查与被告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以便更好地了解整个过程。此外,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评估您的权益,并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