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别人欠钱5万不还,现金,对方打了借条,2015年更新一次,约定年底还清,对方父亲做了共同借款人,我一直在问对方要,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他有用吗宿州市的,人在扬州,没有房子,去年去世了,有遗产 ,借条没写,口头约定2分利息,打完支付了,2万5,前期不支付利息,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存在争议。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偿还欠款,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证明,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借款合同、借据、录音或视频等。此外,您还需要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通知法院、避免过早接受还款等。 如果对方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即向法院申请冻结其银行账户、房产或其他财产,以确保债权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