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李锐涵因为婚前不了解与方露露同居怀孕并结为夫妻,我们老家都是安徽人,在榆林开店。婚前方露露百依百顺,答应跟我们来榆林,同居六个多月期间我们付给她工资3万,后因怀孕经常出血才得知她患有子宫纵膈,我们一家对她百般安慰,表示有困难大家一起面对,并于年底举办了婚礼。婚后方露户口没有迁来我家并一反常态拒绝再来榆林,我们生意非常辛苦忙碌,来榆林我们方便照顾她,无奈给了她母亲一万元代为照顾。我们到榆林后一个月左右孩子七个月早产住进保温箱一个月左右。我当天关闭了横山门市回老家服侍她,孩子在保温箱的时候非常危险,她妈亲口许诺孩子我们可以带出来。两个多月后孩子长的可爱了又反悔并开始了无休止的索取钱财日子
2025-06-11 04:43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家庭纠纷案例。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深深的同情和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出于对孩子的关爱还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和睦,您的行为都无可非议。 关于婚姻中的不诚信,我们应该秉持尊重和宽容的原则,尤其是在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在这个案件中,虽然您们已经尽力去帮助和支持方露露,但是她的态度却越来越恶劣,甚至开始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我也建议您们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生活回到正轨。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的生活,但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理解和尊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