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爸和大伯是哥俩,爸爸的房子是自己盖的,大伯住的是老宅,也就是奶奶留下的房子,因为大伯是50多岁成家,几年前后找的老伴也去世了,留下了和大伯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女共同生活。几年前政府按贫困户的政策帮大伯把老宅拆了盖了新房,现在大伯有意把这所房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女,我们去查证这老宅在政府给盖之前的1985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是大伯的户主了,政府也是以大伯的名义盖的,我想问这是老宅,这种情况下有我爸爸的房产份额吗?谢谢您!
2025-07-02 00:36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大伯可能在1985年前已经将老宅转让给了他与孙女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您父亲在老宅上的房产份额不会受到影响。 然而,请注意,您需要确认大伯是否确实享有老宅的所有权,并且是否存在任何协议或法律规定限制您的父亲对老宅的使用。此外,如果大伯已将其所有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您父亲可能会失去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屋所有权管理部门,了解有关老宅的所有权信息,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