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买的房子是分三次付款的,前两次都付了,最后一次接房时付。合同上接房时间是16年底,但是他们违约了,17年底才通知接房。到现在18年4月了我还没回去接。我会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24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且房屋已具备入住条件,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房,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而是在约定时间之后才通知您,请注意核实具体原因。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恶劣、政策调整等),则开发商可以免责;如果不是,则开发商需要向您赔偿因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 无论什么原因,一旦发生延迟交付,您都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延期理由以及预计的交房日期。如果您对开发商提供的信息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解决。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收据等,以便于日后维权使用。 综上所述,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