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以公司名字打的欠条,现在准备起诉对方,是在对方公司注册地还是我的所在地起诉?如果对方注销或者申请破产了我的钱还可以要回来吗?期间还过一笔欠款,仍欠大部分不还。对方法人现在其他地方新开了数个门店,是有钱但就是不还。
2025-02-10 19:32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首先确定是否可以将对方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并且确认对方公司的注册地是您的所在地还是对方公司的实际经营地点。如果您无法确定,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案件发生的事实和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对方已经注销或申请破产,通常意味着他们失去了民事责任能力,因此您可能难以获得赔偿。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权通过特定程序(如执行令)要求债务人在其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即使其已不再存在。 至于欠款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内追讨债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履行。然而,对于那些长期拖欠的款项,债权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债务人失去其信用评级和金融机会。 最后,关于对方新开的门店,这并不影响您对原欠款的追索权。如果该店是由原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责任人开设的,则应视为该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对公司债务负责。因此,无论该公司是否注销或破产,您都有权要求他们偿还债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