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姑父今年虚岁73岁,受雇于村里负责一些杂物,有雇佣合同。近日在上班时间去看绿化进度,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受伤严重,请问村里要负责吗?
18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雇员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是一个虚岁为73岁的老人,这显然不符合法定的雇员身份,因此他并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雇员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是在工作中受伤,且是因为工作性质所致,那么他可能有权向其雇主主张工伤待遇或人身伤害赔偿。但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责任归属和赔偿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