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孩子12岁多点在广场强行用另一个孩子手机打电话,手机壳里有5元钱被四个孩子强行拿了,打完电话手机还了,另一个孩子有30多元钱,要了5元四个孩子还打了拿手机的孩子,十元钱也花了,拿手机孩子家长报警了,告孩子们强劫罪,罪名成立吗
2025-08-09 05:05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事件,需要具体分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强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四个孩子没有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进行抢劫,并且是在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不构成强劫罪。 其次,对于手机里的5元钱和30多元钱的损失,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如果这些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如盗窃等,则应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详细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也建议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提高其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