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轻伤一级鉴定,在场人都知道我开车走时没压到他,派出所说我故意伤害罪,当时有人把他拉到了一边,我们没有肢体接触,只是有口角斗骂,他拦我车不让走,我堂哥和堂嫂劝我先走,我上车发动车他把车玻璃给杂碎了,我要下车我堂嫂推着车们不让我下车,我老婆拉着我不让我下,堂哥把他拉到一边让我先走,我开车走了,后来他报警说我故意压了他的脚,我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会压了对方的脚,但是对方确实也有轻伤一级鉴定,这是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会被判刑吗
2025-05-16 17:18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案件,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之一,如果对方被诊断为轻伤一级,那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在您的案例中,您认为自己并没有直接伤害对方,而是因为对方的行为导致了对方受伤。然而,警方已经对您进行了调查,并且认定您有故意伤害的嫌疑。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认真考虑自己的辩护策略,以便能够减轻或避免刑事责任。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减轻或避免刑事责任的建议。 指出证据不足。您可以向警方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您的无罪论点。例如,您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或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明您当时的行为是出于意外而不是故意造成的。 提供自首。如果您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请求宽恕,这可能会帮助减轻处罚。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您将不会受到惩罚,但可能会减少一些刑期。 寻求律师的帮助。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制定一个有效的辩护策略。 与受害者进行调解。尽管您无法控制受害者的决定,但如果有可能的话,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最后,请记住,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