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同居期间买的房,现在分手了,我想起诉分割,强制拍卖,我出了10万,他出了20万,我产权百分之40,他百分之60,同居期我怀孕了,他就抛弃了我跟孩子。我想知道我起诉分割法院是按合同的产权份额判还是出资比例算?
2026-02-19 13:52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的财产归属和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份额来处理。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共同购买并居住在同一套房产,并且该房产在购房时已经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法院一般会依据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以及贡献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来判定是否可以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在购房时确实存在共同出资的情况,则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这些共同出资的部分来决定房产的归属。而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没有直接参与其中或者仅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那么可能需要依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如何划分房产份额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