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把房子卖了,乙方并未在合同期内钱付清,甲方房子房产证也没给乙方过户,现在这种情况是甲方是收回房子还是让乙方付清房子钱,才能保证甲方的利益最大化,能保证甲方最划算。现在房子已经卖了11年了,如果甲方收回房子, 那价格是按现在市场价还是11年前市场价,乙方违反了合同里面的条件,11年了乙方还是没付清全款,甲方现在有权利让乙方付违约金吗?
11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款和情况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然而,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指导。 首先,如果您认为房子已经被非法出售或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您可以考虑立即采取行动来保护您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并恢复原状。此外,您还可以尝试与卖方协商,提出更高的赔偿请求或其他补偿方案。 其次,关于房价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市场上,房屋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特别是在城市中心等区域。因此,如果房屋是在过去几年中被卖出,并且当前的市场价值比之前高,那么您可能会得到一个更好的赔偿。但是,如果房屋的价格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满意的赔偿。 最后,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根据合同的规定,如果卖方未能按时支付房款,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这个金额应该基于当时的情况进行计算,而不是仅仅因为时间过去了11年就简单地按照原来的市场价计算。因此,我建议您先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自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