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房产分割问题,我是婚后夫妻共同按揭一套房,房子是在2016年10月购买的按揭合同是10年,每月都在按时供款,房子要到2018年10月份开发商才交房,目前两人因家庭矛盾离婚,男方同意该房给女方所有并停止供房,请问律师按揭房应该如何从法律上和男方撇清关系,因男方有赌博习好,担心将来有债务纠纷给按揭房带来麻烦!
2025-01-08 06:0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了房屋,并且已经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则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法院通常会将该房屋判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与男方达成协议,同意该房屋归女方所有,并且男方同意停止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完成上述事宜。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债务纠纷,建议您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可能产生的争议进行约定。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