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民营企业员工,我2009年进来这个工厂的,分到一个噪音大的车间工作到2012公司安排我们体检检查出耳朵听力受损下降公司没给我调工作,后来自己感觉耳朵不舒服自己去检查一个耳科教授说我耳朵很严重了听力下降到中度耳聋,后来我找我们公司要求鉴定不知道什么原因没鉴定上,可是我的耳朵很严重了像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耳朵严重损害是由于工作环境导致的,并且公司没有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病诊断,以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生活补助。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