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爷爷奶奶【已过世】老房子拆迁,4个儿子【我爸是大哥,四叔,五叔,还有幺叔】分得拆迁款,一共11万多。总共7个房间,加院坝。我爸,还有五叔以前是结婚安家另外修了房子的,四叔一直跟爷爷奶奶住一起,幺叔常年在外打工。 现拆迁款到账了,幺叔主张他得四间屋面积的拆迁款【7万多】。其余三人一人一间屋,院坝均摊,一人1万1左右。幺叔意见他没安家,重修房子,该多分。这样合理吗?可不可以四兄弟平分?
2025-04-20 01:3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应当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本案中,拆迁款应当按照被继承人(即老人)生前的意愿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关于幺叔要求多分拆迁款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老人家中的房屋结构和用途。如果房屋是由被继承人个人出资修建并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些房屋应该归被继承人所有,且其子女有优先继承权。 房屋的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已经由被继承人个人用于结婚安家或其他用途,如果房屋已经用于其他目的,则其子女没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房屋的价值和用途。房屋的价值和用途也会影响其继承方式,例如如果房屋价值较高且用途与被继承人生前意图不符,那么其子女可能有更优厚的继承份额。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原则,幺叔的诉求并不合理,因为他的房屋不是由被继承人个人出资修建,并且房屋已经用于结婚安家等非家庭生活的目的。因此,四兄弟应该平均分配拆迁款,而不是幺叔所提出的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