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件这样的:我与A,B共三个合作租了店面,租赁合同由B签字,而后经营不善后转让,。c为B的朋友与我和A本不熟,c私下转让后把所有费用自己用了,我与A知道后要球c归还转让后所得,但c使终未归还最后手机关机信息不回,请问这可以告c诈骗吗?算刑事案件吗?c要担当什么责任?
2025-06-15 03:3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的案件可能属于不当得利纠纷,而不是诈骗罪。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取得利益而无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应当将所获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方。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和A都同意将店面转让给C,并且没有约定任何其他条件(例如,转让价格、转让期限等),那么C有权要求从转让价款中扣除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金等,以此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如果C确实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他有权要求从转让价款中扣减这些费用,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此外,如果C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转让,但是后来发现该转让存在欺诈行为,比如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此时C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具体的责任分配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协议以及是否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或操作流程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