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我借得钱付的首付,她没拿一分钱,写的两个人名字,现在要离婚,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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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并且该房产用于居住或者作为家庭生活的主要支出,则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没有出钱买房,也应视为共同财产。但具体是否构成共同财产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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