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13:21 我在4.30号骑电瓶车碰到一小孩,对方小男孩10岁左右,对方去医院检查和治疗花了一千多,私了,对方现在索要医药费,营养费和护理费总共4000,请问应该赔偿哪部分的费用?
2024-10-31 21: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如果您与对方已经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赔偿;如果未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营养费和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在法庭上,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为对方受伤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并且还需要证明这些费用是合理的、必需的以及由您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