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四季华庭有套房子出租,租期到了租客总是拖欠不交房租,物业费也不交,给他打电话也总是找借口说回不来,租期已经超了三四个月了,始终见不得人,最后打电话通知他再不回来就换锁了,他说随便。后来我就找锁匠换锁了,很快就有新人要租房子了,我有权利把之前房客的衣物拿走或扔掉吗?我有义务给他保留着吗?需要保留多久啊?新租客需要收拾干净,我动了里面的东西,他回来找我让我赔偿他的东西,万一说我拿了他的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怎么办,需要为他保留房子不出租吗?
25天前在处理租赁纠纷时,您有权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维护您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拒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您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关于物品的处置,您有权要求承租人在搬出前将物品清理完毕,但请注意保护好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如果您发现任何可能被盗窃的物品,请及时联系警方进行调查。 至于是否需要保留房子不对外出租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承租人的具体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您应确保房子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出租给他人。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不确定如何行动或者遇到困难,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