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女朋友在08年生了一个儿子,以后和我哥一直分分合合,现在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因为年龄18不够法律年龄没有领证结婚,订婚了!从生完孩子之后没有尽到做妈妈的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孩子大了想要妈妈,她不同意和我哥结婚,之后我哥去找,她还找人给我哥打了一顿,住院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能给她要孩子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吗?
2025-03-26 18:2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哥哥和嫂子之间的关系似乎存在一些争议和冲突。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成长环境等。 对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可能会考虑一方因家庭暴力或其他原因遭受的精神伤害情况,并可能要求赔偿。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这通常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判决。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并确保其获得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最后,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避免采取极端行为,而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够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来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