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离婚后又复婚了,判决书房子归我,但现在判决书民政局收了,原来的购房合同是对方名字,还没变更,咋办?还能变更吗?请回复一下好吗?谢谢了
2025-03-26 19:0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应当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因此,您和前配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已经履行完毕,并且房屋所有权转移至您名下。 如果您的前配偶尚未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尽快完成过户手续。此外,如果您认为之前的离婚协议存在争议或者不公正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与律师沟通,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