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住雇护理刚出生的宝宝,在医院四天后出院回到家三天,雇主不满意要换人,月嫂是从早上八点到晚六点上班,月嫂走时宝宝两眼间淹了,是夜里造成的,第二天无人到岗第三天才去换岗的人,,在月嫂走后第四天宝宝出现了脐带炎,月嫂在期间却按要求消的毒,走时也没发现异常,现在雇主说月嫂的责任,索要赔尝,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5-03-26 17:33首先,关于雇主提出赔偿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这个案例中,雇主认为月嫂没有尽到责任,导致宝宝出现了脐带炎,因此要求赔偿。 然而,从提供的信息来看,雇主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月嫂确实有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例如,如果没有视频或者其他证据证明月嫂在宝宝脐带未完全脱落之前就开始进行消毒工作,那么就无法证实月嫂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此外,如果雇主提供了更详细的信息,比如月嫂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工作,以及是否有其他员工或家属陪同照顾宝宝等,这些都可以帮助雇主更好地评估月嫂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该考虑重新聘请一位合格的月嫂,并与新任月嫂签订新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雇主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儿科医生或其他医疗专家,以确保宝宝得到正确的治疗和照顾。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雇主都应该尊重月嫂的工作成果,同时也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共同为宝宝的成长和健康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