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一张借款协议成立吗?这笔款是公司要求股东拉资金到公司作运营费用,收款是用我老公的银行卡收这笔210000的借款,然后把银行卡交给公司的财务开支(可打流水帐核查),但我老公当时交这笔款给公司时忘记要求股东立共同承担这份协议,请问这份协议对我我我先生来说是不是很不利呢?可否告知我有没有转机呢?我老公不想再当这间公司的法人,他们股东不肯签名,我可以怎么办呢?
2024-07-26 18:3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