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属于二次婚姻,各带一孩子。五年了,可能性格不合,他动不就动手打我,打了六次了,这次我才手术四个月多,他甚至扬言要打死我。我们刚买的房,十五万我出了八万五,其中一部分借的,一部分当初的彩礼,当时彩礼六万八千八,我陪价了有一万多的物品,婚后买的电脑,电车,大概花了两万多,我想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2024-10-13 11:3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详细分析和考虑多个因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等实物资产以及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即夫妻双方平等享有权利,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少分或不分。具体如何分割,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决。 其次,在家庭暴力方面,法律规定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可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禁止其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遭受了家庭暴力,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最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受到的具体伤害程度,以及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被告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例如长期的威胁恐吓、持续的家庭暴力等,那么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总之,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