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有二处房产在母亲名下,户囗不在一起,女方和孩子因经常遭受男方暴力,外加经常让女方搬走。因男方自小落病,不发病时是正常人,但经关系办有三级残疾证,女方因无法忍受暴力起诉离婚,但婚后因生意向女方母亲借钱周转,未开借条,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分配?女方上十年的收入为男方还债及埋葬男方母亲,女方起诉离婚可要求男方还女方婚后因生意向母亲借的钱不?女方可否要求要房产?
2024-10-13 11:08对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提供一些建议。 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平均分割。 债务处理。关于债务问题,需要明确借款是否发生在婚姻期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借据或证明。如果存在借贷行为,并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如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共同消费等),那么这些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分担。 子女抚养权。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法院通常会考虑父母双方的能力、性格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有必要,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支付抚养费。 经济支持。关于婚后的经济支持,如果确实存在向母亲借款的情况,并且该借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可能会影响到对这笔钱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以确保合理利用这些资源。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