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我老公出轨三年了,刚开始我知道的时候给他离他不离,像我承诺分了,可是根本没有分,从去年六月份我开始分居,有一个男孩四岁多了,在分居的这么长时间他天天不进家,对孩子不管不问,跟他要生活费和学费他都说养不起,去年年底那个女的怀孕了,回来比着我跟他离婚,后来没离成,那个女的打掉了,他还是继续不回家,现在他提出要离婚,没钱给我,我是否能要到赔偿费,我应该怎么要到赔偿费,现在离婚,是他提出还是我提出有没有不一样的,他现在给他家人和我家人都说了离婚的事,他就是不跟我说,遇到这个我该怎么做!
2025-02-02 18:00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存在家庭暴力或其他虐待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您与之共同生活的必要性显著降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要求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您决定提起离婚诉讼,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的丈夫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这可能包括证人证言、医院检查记录等。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至于如何获得赔偿费用,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您的丈夫的行为造成了您的身心伤害,您可能会被允许获得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您也可以寻求其他形式的补偿,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避免任何可能导致进一步冲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