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我老公离婚,跟他实在过不下去了,但是男方要我赔聘金给他,我跟他结婚有三四年了,有个女儿也有四岁了,如果我起诉离婚,那这个聘金要还给他吗
2025-02-02 18:15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聘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聘金是在你们结婚后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则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聘金是基于某种特殊的协议或约定,例如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将聘金作为补偿金等。 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并且聘金确实是您个人自愿支付给对方的,则聘金可能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聘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配。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聘金的具体金额、支付的时间、以及您与对方之间的其他协议等。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