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事情是这样的,我打结婚证已经半年了,那时候也怀孕半年了,但这个孩子不是跟我结婚的这个人的,但结婚之前都是跟他和他爸讲清楚了孩子不是他的,由于他没有生育能力,他家和他很愿意我怀着别人孩子跟他结婚,说会把这个孩子当他自己的孩子,但经过一年的相处,发觉我和他的性格一点都不合适,而且最主要的是在一起那么久我们没有过性生活,他提都没提过,现在孩子四个月了,我真的觉得过不下去了,所以我决定离婚,,但现在他们家说我在他家用了很多钱,还为我买了车子花了十三万,我走的时候车子是留在他们家的,他们家现在要我赔钱,请问如果打官司我需要赔钱吗
7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不公正对待,并且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关于您提到的经济补偿,这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 首先,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以支持您提出的经济赔偿请求。其次,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请律师协助起草诉讼材料并进行辩护。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