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院管辖

2019-07-23 22:0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07-23 22:01:5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203今日律师解答 46313

相关推荐
律师函短信免费律师你好,今天收到一条短信律师函说我欠款要去村里调查是真的吗是 1回答
单方交通事故车内人受伤保险公司是先打钱到医院吗 1回答
我卖房子合同上没写赠送冰箱,洗衣机,但是后来中介让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里面写了需要赠送,但是补充协议都是手写的,签字时候没写这2项,现在凭空冒出来,我们需要怎么办 1回答
企业委托书只有负责人签名 1回答
只身上人家去说事犯法吗 1回答
你好,怀孕后医院要求办理居住证建档,但是房东不配合,后来提出他开一个证明要五百块钱手续费,这个合理吗? 1回答
我在网络上被骗5万元钱,我是哈儿滨市居民,上哪里去报案。谢谢 1回答
半年前网络赌博现在举报有用吗 1回答
我在7月16号请一个人网络刷单,刷单金额5000元在上午十点左右打给他的,约定下午一点以前必须付款,但对方一直到今天一直不承认收到这个钱,之前在7.11号帮我刷过一个小额几百元的单是正常交易的。我派出所报案后查对面流水单确实有收到钱,且一分钟类就被转走。之前考虑资金安全要求对方提供过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派出所查也是真实的,微信本人信息也查出来也是真实的包括支付宝有实名 1回答
交通事故伤情跟本身疾病找什么机构鉴定 1回答
醉驾初次并积极配合的怎么处理 1回答
大唐联盟合法吗!是物联网平台吗 1回答
分居半年联系不上对方也不管我们的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1回答
阿荣旗采野生蘑菇违法吗 1回答
请问前两天 发生了交通事故 肇事者打了120送去医院了 交警队也来了 脚受伤 当时没住院 现在叫发炎了 要住院 在医院肇事者联系不上了 我们也不知道他叫什么 身份证是多少 该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