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到的困难就是,我和我的前前夫离婚了我们是私下协议离婚的女儿由我抚养,离婚之后我跟我女儿两个人一个户口本了,2016年三月又和第二个男人结婚了,然后我把我女儿的户口转到他的户口上了,2017年又离婚了婚后没有共同财产.为什么我把户口分在他们当地不行呢!而且我再迁回我原住所在地更不行了呢!
2024-10-03 01:3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户籍迁移的权利。如果您已经与前前夫达成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您的女儿可以随您一起生活,并且您可以将女儿的户口迁移到您的新居住地。如果您的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然有共同财产需要处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