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一下,我在有用分期带款八千元,够买摩托车,目前还了两个月,想一次性还清打电话人家还要我还八千多,我分的是24期,一个月还七百多,本金才三百多,四百多的利息,(比高利还高)我可以选择不还吗?两年还清的多还一万多,这合法吗?
2024-09-12 05:3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借款数额和期限,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贷款的规定。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要求一次性还款并且利率较高,您可以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以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或者减少每月还款额等方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通过隐瞒事实、欺骗等方式逃避债务。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