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现在要离婚,家里房贷三十万家外债一共有三十多万,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老家有2层楼的老房子他爸妈有六十多岁了,我们结婚4年了,有个女孩,现在4岁,我一直没上班在家带孩子,今年才开始上班,现在离婚,我能分家产吗?
2024-10-27 14: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对于您提到的关于房产和债务的问题,由于房产证上未写明您的姓名,这可能意味着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中的一方所有。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需要具体分析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赠与、继承)导致该房产不属于您的配偶。 至于外债问题,如果您们能够就债务的清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对方主张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此外,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和未来生活的实际需求,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例如寻求债权人同意延期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