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老公现在,在外面欠了好多钱,他要求和我离婚,说孩子叫我带着,但是欠的钱,有些我也签过字,如果离婚了,我还要和他一起还吗?我要承担责任吗?还有以我的名义贷的,他说归他还这样可以吗?
2025-12-21 12:21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在外欠下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是您与他共同承担的,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愿意继续偿还。如果您决定继续偿还,您可以向您的丈夫提出一个还款计划,以便你们双方都可以接受。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的,则看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定。因此,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建议您尽量争取抚养权。 至于您是否需要对您丈夫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取决于债务的性质以及您是否参与了债务的形成。一般来说,如果债务是您丈夫个人债务,而且您没有参与债务的形成,那么您不需要对此负责。但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您作为债权人参与了债务的形成,那么您可能会有责任。 关于贷款,如果您的丈夫将贷款用于家庭开支或共同生活,而您也同意使用这笔贷款,那么您可能需要为这部分贷款承担责任。但请注意,如果贷款是为了非法活动或其他不道德目的,那么您可能不会对这些贷款承担责任。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