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上班,签了一份入职表和入职须知,这算劳动合同吗?,前20天离职了,没有提前说明,离职当天就不去了,现在发工资了,说我离职了要扣15天也就是半个月工资,合法吗?还有工作期间,加班没有加班费,我能要求他赔偿我吗?我希望按常理发我工资,或者如果赔偿,他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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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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